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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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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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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

1、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有两种执行方式。首次,是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另外一种则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哪些

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剥夺政治权利最严重的情况。

4、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