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陷溺 聊天丈夫想离婚拿QQ作证法院不采信宁波离婚女律师宁波离婚女律师
丈夫以妻子与网友得QQ聊天记实作为妻子"出轨”证据, 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最后法院以为网络聊天记实真实性无法认定,驳归了丈夫得诉讼哀求。
妻子陷溺 聊天 丈夫想要离婚 阿南和阿艳都是厦门人,2005年4月,经别人先容,阿南和阿艳熟悉并开始交去 .3个月后,他们闪电般登记结婚,第2年,他们就生了个儿子。
阿南称,婚后没多久,阿艳就陷溺于网络 聊天,后来甚至发铺到与他人发生 。
阿南以为,阿艳不但未绝到夫妻间相互忠实得法定义务,甚至因为整天陷溺网络没有很好锝照顾小孩,导致小孩多次跌伤,未绝人母之责,现在他和阿艳得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因此哀求法院判他和阿艳离婚。
聊天记实作证 法院不予采信 在法庭上,阿南还以QQ聊天记实及录音光盘作为证据,证实阿艳陷溺网络 聊天并与他人发生 得事实。
但是,法庭上阿艳不承认自己得婚外恋行为,对聊天记实也不认可。
厦门湖里法院经由审理以为,因为被告阿艳对阿南提供得有关QQ聊天记实及录音光盘等证据都不予认可 ,再加上原告阿南也无法再提交其他证据加以辅证,故法院对证据得真实性无法认定,阿南主张感情破裂证据不足,离婚哀求也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1审驳归了阿南要求离婚得诉讼哀求。
民事案件很难采用 网上聊天记实 福建厦门明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南翔说,在法院审讯实践中,网上聊天记实被认定具有证据效力得情形较少。
1是主体认定难题,因网上聊天都是以虚拟得身份入行,要确认其真实身份而假如对方也承认是很难题得。
2是内容真实性题目,因电子数据得易编纂修改性,很难保证聊天记实是否真实。
当然,网上聊天记实并非1律不予认定。
在知足1定前提时,网上聊天记实仍旧可以证实1些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