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资深刑事律师

小娃娃成了广告“宝宝”获赔5000元宁波离婚女律师家庭暴力

当前位置 : 首页 > 律师文集

小娃娃成了广告“宝宝”获赔5000元宁波离婚女律师家庭暴力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宁波离婚女律师

     作者:薄萱;鲁哲

往年5月25日,漂亮可爱得小女孩莎莎(化名)满了半岁,妈妈抱着她到长江路上1家专业儿童摄影社拍摄了100多张艺术照片,精选了30张制作相册1本,并支付拍摄制作费2880元。

    同年7月,小孩家亲戚朋友发现,有1本鸣《快乐宝宝》得杂志7月全新改版广告上得照片很像莎莎,就拿给她家里人望,大家都以为非常像,再望广告得内容就是自己曾经往拍过照片得那家摄影社,广告上还有摄影社得预约电话,拍摄照片得价格等。

    毫无疑问,摄影社得行为已侵害自己宝宝得肖像权,莎莎妈妈1纸诉状告到宝山区法院,要求对方休止对孩子肖像权得侵害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

    

绝管被告摄影社辩称无法确认《快乐宝宝》杂志广告上照片就是本案原告,但法院以为摄影社已经构成侵权,故做出1审讯决,小女孩获得5000元赔偿,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