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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前所欠债务子女是否应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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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前所欠债务子女是否应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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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怙恃生前所负债务子女是否应该归还?怙恃生前所负债务,是指怙恃生前以小我私家名义欠下的,完全用于怙恃小我私家需要的债务,包括对国度欠缴的税款和对第三人
关键词: 所欠

  怙恃生前所负债务子女是否应该归还?  怙恃生前所负债务,是指怙恃生前以小我私家名义欠下的,完全用于怙恃小我私家需要的债务,包括对国度欠缴的税款和对第三人欠下的债务。

    

民间曾传播“父债子还”的古谚语,这并不切合我国现行法令的精力。

    

我国继续法实施归纳综合继续的原则,即遗产既包括“努力产业”,如全部权,债权,常识产权中的产业权等,也包括“消极产业”如欠缴税款,债务。

    

因此,当继续人继续遗产时,就意味着他不仅取得了被继续人生前全部的产业权力,同时也要负担被继续人生前担负的产业义务。

    

我国继续法第33条规定: “继续遗产该当清偿被继续人依法该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见,假如子女继续了怙恃生前留下的遗产,就应该归还怙恃生前所欠的债务,假如子女放弃了对怙恃遗产的继续,也就可以不归还怙恃生前所欠的债务。

    

我国继续法还实施限制继续的原则,即继续人对被继续人生前所负债务不负无穷清偿责任。

    

假如被继续人遗留的债务凌驾了遗产的现实价值,对凌驾的那一部门债务,继续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我国继续法第33条还规定: 继续人“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指被继续人的)遗产现实价值为限。

    

凌驾遗产现实价值部门,继续人志愿清偿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