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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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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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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同居,解除,财产,关系

     【为您推荐】平武县律师诸城市律师罗湖区律师新密市律师兴国县律师金堂县律师上饶县律师同居关系的解除,不仅仅只是男女双方分开就好,可能还会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那么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呢?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一旦同居关系解除的话,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又该怎样确定?下面我们将逐一为您解答。

     一,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治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了债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2)从事出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回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回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需具备以下两个前提,一是必需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需依法回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回双方共同所有,法律划定回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商定回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划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糊口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糊口为止。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题目,一切按婚生子女的划定办理。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题目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详细情况判决。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糊口,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尽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养能力的;(2)子女随其糊口时间较长,改变糊口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显著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前提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糊口,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糊口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匡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糊口的优先前提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条件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时要与夫妻财产的分割相区分。

     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就按照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式,且继承也是如斯。

     因为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一旦产生纠纷,处理起来也是比较麻烦的。